恒山新媒体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

减免房租、再减半征税、缓缴社保费!四部门出台26条举措降成本

2022-05-27| 发布者: 恒山新媒体|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四部门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
推理大师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四部门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6条举措,干货满满。

  《通知》提出,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加大企业创新税收激励,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降低房屋租金成本,即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同时,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今年宏观政策发力适当靠前,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快出台实施,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总体稳中有降,稳增长合力正在加快形成。

  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通知》指出,要坚持阶段性措施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坚持降低显性成本与降低隐性成本相结合,坚持普惠公平与精准支持相结合,坚持政府帮扶与企业挖潜相结合,加大纾困支持力度,有力提振市场信心。其中,税费支持政策为首项。

  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包括4个方面。

  其一,延续并优化部分税费支持政策。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促进工业增长和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税费政策措施。

  其二,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

  其三,加大企业创新税收激励。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其四,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支持地方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收费。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

  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是降成本的又一政策发力点。《通知》要求,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保持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稳定性,继续对涉农、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普惠性、持续性的资金支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优化监管考核,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引导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政策,继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给予融资支持,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积极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深化新三板改革,进一步提升直接融资服务能力。

  《通知》还要求,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鼓励企业使用多元化外汇避险产品,通过政银企“几家抬”协力降低汇率避险成本,鼓励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支持银行发展线上交易服务平台,便利中小微企业外汇套保询价和交易。

  降低房租、原材料、人工等各种成本

  《通知》要求,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缓解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压力,具体包括延续部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同时,实施困难行业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还要求,降低企业用地房租原材料成本,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分享至:
| 收藏
收藏 分享 邀请

最新评论(0)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恒山新媒体  

GMT+8, 2019-1-6 20:25 , Processed in 0.100947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恒山新媒体 X1.0

© 2015-2020 恒山新媒体 版权所有

微信扫一扫